詹尼•“卢米纳蒂”•尼卡西奥(Gianni“Luminati”Nicassio)像往常一样关注着各个国家的音乐排行榜,尤其是那些可能在北美走红的歌曲。他在为自己的乐队寻找新鲜灵感和素材。这一天,他发现了一首歌,名叫《最熟悉的陌生人》(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 )。这首歌是歌手戈季耶(Gotye)的成名作,当时在比利时和澳大利亚已经引发了不少关注,但在美国和加拿大还鲜为人知。詹尼立即被它迷住了。乐队成员之一莎拉•布莱克伍德回忆道:“詹尼走进房间对我说,‘你得听听这首歌,它跟电台播放的流行歌曲不一样,它真的很酷。这首歌一定会大红大紫,我们必须翻唱它’。”
2006年,詹尼和音乐人瑞恩•马歇尔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伯灵顿成立了独立摇滚乐队——“走出地球”(Walk off the Earth),并在当地寻找有才华的成员加入。“我们和最常见的那种派对歌手没什么两样。”詹尼说。乐队成员都有丰富的演出经验,但每个人白天都还另有工作。瑞恩当时就在一家公司销售浴室和洗手间设备。
走出地球的主要表演形式是翻唱别人的歌曲。在YouTube上,已经有人通过这种方式成名。詹尼认识的一位歌手就是因为用重金属曲风翻唱Lady Gaga的歌曲,在YouTube上吸引了大量观众。但这样的作品一多,人们也就不再有新鲜感了。走出地球也做过类似的尝试,但反响平平。这位歌手告诉詹尼,人们喜欢听自己喜欢的歌曲的不同翻唱版本,以此和原版进行更加深入的互动。詹尼意识到,如果想让一首翻唱歌曲引人注意,就得进行创新。此后,乐队翻唱歌曲时越发大胆、突破常规。有一段时间,詹尼脑海里一直盘旋着一个奇特的想法:5个人同时弹一把吉他翻唱一首歌。
2012年,机会终于来了。詹尼兴奋地带着那首《最熟悉的陌生人》找到莎拉和另外几位成员,他们花了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编曲。随后,在一天之内,乐队成员便掌握了各自弹奏吉他的部分,开始创作视频。莎拉和瑞恩一人站一边负责弹奏主歌,詹尼则站在他俩之间演奏副歌。乔尔•卡萨迪轻叩吉他制造出打击乐的效果。迈克•泰勒,也就是后来人称“大胡子”的家伙,则面无表情地弹着琴头的弦。5个成年人同时玩儿一把吉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录了30多次,一直到凌晨两三点才结束视频录制。“过程相当煎熬。”詹尼回忆说,“我们互相挤着彼此,空气越来越热,那滋味别提了。” 按照詹尼的标准,最后的版本其实还不够完美。莎拉说,如果听得够仔细,在歌曲的结尾部分甚至依稀能听到有人打字的声音。不管怎样,他们还是把视频发到了YouTube上。6个小时后,乐队成员一觉醒来,发现电台里正在播放他们的歌。仅在当天,视频浏览量就将近100万次。不巧的是,乐队成员一心想着早点发布视频,还没来得处理版权问题。詹尼心急火燎地打电话给负责乐队发行的公司处理此事,同时马不停蹄地应付各种邀约:“是,是,我就是你刚刚看过的视频里的那个人!”这首歌很快登上了加拿大音乐排行榜第一名。一周多以后,它在苹果公司的iTunes商店上架了。发布首月,这首歌在YouTube的浏览次数提高了50倍,并且成为当年YouTube上最热门的翻唱歌曲和第二大热门视频。 这首歌走红后不到一个星期,乐队便收到原唱者戈季耶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他一面祝贺乐队做出了这么酷的翻唱版本,一面建议有时间的话一起合作写一首新歌。这位比利时裔的澳大利亚歌手马上就要开始一次短途旅行。接下来的几周,《最熟悉的陌生人》的翻唱版在20多个国家的排行榜上名列前茅,成为2012年最畅销的歌曲之一。 后来,《最熟悉的陌生人》又有了许多别的经典粉丝翻唱版,不过,无一能撼动走出地球版本的鼻祖地位。这些翻唱视频不仅捧红了像詹尼这样的音乐人,还将原唱以及粉丝一道,融入了这一网络音乐传奇。还是2012年,戈季耶发布了一个拼贴视频,将网友的翻唱制作成一个合辑发到了YouTube上,视频名字为《陌生人之YouTube合唱团》(Somebodies: A YouTube Orchestra )。 《最熟悉的陌生人》日浏览量 走出地球的翻唱作品不仅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粉丝,还激发了更多人加入翻唱创作。越来越多的经典流行有了翻唱版本,使用的乐器更小众,创作概念也更天马行空。詹尼表示,他们乐队一直非常反传统。在大部分乐队背靠唱片进行音乐发行和推广的年代,走出地球却利用互联网建立自己的粉丝基础。“我们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巡演。有时,我们在一个可以容纳2000人的场地表演。有时,我们表演的国家甚至连广播都没有。这些经历简直太棒了。”当我跟乐队成员通电话时,詹尼和莎拉正乘坐一辆豪华轿车赶往机场,前往加拿大魁北克做一场演出。事实上,乐队刚刚结束一次巡演,途经丹麦、比利时、法国和英国等国家。演出如此繁忙,大家不得不辞掉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记得瑞恩•马歇尔吗?他不卖马桶了。 在视频时代的大环境下,这支乐队已经改头换面,它既不像詹尼此前所谓的“最常见的那种派对歌手”,也不像最常见的主流摇滚乐队。虽然走出地球处于一种难以用语言界定的状态,但是它却在音乐的新世界如鱼得水。而在这个新的世界,粉丝和艺术家的界限本来就没那么清楚。 爱迪生发明留声机之前,音乐只存在于交响乐团、歌剧院、当地民俗舞会和周日教堂的唱诗班,人们想欣赏音乐,就只有亲临现场。爱迪生本以为人们会用自己的发明进行听写,从而提高写作水平,没想到却是听音乐。那时,坐在家里听唱片这种现代人习以为常的事,在那个年代不啻天方夜谭。19世纪,美国高产作曲家斯蒂芬•福斯特(Stephen Foster)的民歌十分流行。在当时,虽然人们很少有机会亲临现场欣赏专业人士演绎福斯特的作品,但《康城赛马歌》(Camptown Races )和《我的肯塔基故乡》(My Old Kentucky Home )这两首歌在美国却是家喻户晓。这是因为它的演奏很简单,一架钢琴、一把吉他,甚至轻声哼唱便足以重现其音容。这种类型的歌曲又被称作轻音乐(parlour music),是一种介于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之间的通俗音乐,曲子通常写在活页乐谱上,朗朗上口,非专业人士也能诠释得很好。 留声机的发明让人们足不出户也能欣赏美好的音乐。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乐于见到这一点。1908年,约翰•菲利普•索萨(John Philip Sousa)发表了一篇相当精彩的论文——《机械音乐的威胁》(The Menace of Mechanical Music ),宣称如果人们不再身临其境地去聆听音乐,音乐将会死亡。“音乐让我们感受着这个世界上一切最美的事物。”索萨写道,“让我们将音乐从机器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吧。机器发出的声音枯燥乏味、没有灵魂、没有欢乐、没有激情,而激情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独有的馈赠。” 索萨的忧心忡忡没能阻挡技术改变生活的脚步。录音市场蓬勃发展,但同时也给音乐创作带来了新的枷锁。 当播放唱片的时候,无论是78转/每分钟的留声机,还是其45转/分钟的升级版,每一面都只能放送三分钟左右。因此,20世纪初的流行歌曲的长度往往不到三分钟,以确保收音机和自动点唱机能顺利播放。 我们对音乐的定义受到了来自几个方面的影响:所涉及时代的技术设备,制作成本,发行成本。如果我们把音乐定义为“时长约三分钟、可以不断重复的一种听觉体验”,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这恰恰就是欣赏音乐最理想的方式,还是由于我们摆脱不了百年前的技术限制做出的无可奈何的选择?答案尚无定论。今天,在YouTube这样的影音平台,创作者和用户不再受到过去的种种限制,技术再一次改变了我们体验音乐的方式。20世纪80年代,MTV流行起来,于是人们悟到一个道理,音乐所涉及的视觉体验和听觉体验不可分割。网络视频继承并发扬了这一洞见。但是,如果仅仅把数字时代的音乐变革归纳为MV从电视走向互联网,那就太过简化和笼统了。21世纪,我们制作和推广音乐的方式,还将观众从被动的体验者变成了主动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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