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六日周一,我打电话请了病假。
上周一直忙忙碌碌。二十号那天,争夺第一封面的四篇特写交上来,梅森•泰特篇篇讨厌,他把稿件扔过大厅,就像从前俄罗斯人常常用克里姆林宫的大炮将闯入者的身体残片朝他们的祖国打回去一样。接下来的三个晚上,他把全体员工都留在办公室直到晚上十点后,为的是继续发泄他的不满。我和阿利有一半的休息时间都得干活。
因此,在打完请假电话后,聪明的年轻女人准备马上爬上床继续睡大觉。但天空晴朗,空气清新,而九月的这个特别的日子注定会很长,我打算好好挥霍每分每秒。
我冲了澡,穿好衣服,去格林威治村的咖啡店喝了三杯淋上热牛奶和巧克力粉的意大利咖啡,点了四分之一块馅饼,然后翻阅一沓沓报纸的头版,做完了所有的填字游戏。 填字游戏真是一种超脱的消遣。一个意为“独唱”的四字母单词,首末字母皆为A。一个意为“刀剑”的四字母词,首末字母皆为E。一个意为“大杂烩”的四字母词,首末字母皆为O。ARIA,EPEE,OLIO——这些单词在常用英语中已难得一见,但看到它们如此完美地嵌入字谜,你感觉就像考古学家在组装一个骨架——股骨的末端非常精确地嵌入髋骨槽。这种吻合如果不是彰显了神的意旨,也一定证明了一个有序的世界是存在的。 字谜最后几个方格填的是ECLAT——这个五字母单词指“耀眼的成功或夸耀的卖弄”。就当这是个好兆头,我离开咖啡馆,走过拐角,到了伊莎贝拉美发店。 ——您想做什么发型?新来的姑娘卢埃拉问我。 ——像电影明星。 ——特纳还是嘉宝? ——任何你喜欢的明星都行,只要她是红头发。 以往,我一旦把自己交给美发师,就会想尽一切办法逃避谈话:扮鬼脸,睡觉,对着镜子发呆,有一次我甚至假装听不懂英语。我不善闲扯。但今天不同,在卢埃拉喋喋不休地胡扯好莱坞的风流韵事时,我不断纠正她的错误。卡罗尔•隆巴德没有回到威廉•鲍威尔身边,她还和克拉克•盖博在一起。玛琳•黛德丽也没有说葛洛丽亚•斯旺森过气了,正好相反,是斯旺森说她过气了。我的知识面之广,令我们俩感到惊奇。我看起来一定像是长年在紧追名人小报,但其实它们只是我工作时随意浏览的花边新闻。做文稿校对时,这些好莱坞传送带上的基本部件看上去并没有那么令人兴奋,但它们很让卢埃拉兴奋,她甚至叫来另外两个姑娘,让我跟她们讲凯瑟琳•赫本和霍华德•休斯的事情——如果消息来源不够可靠,她们是绝不会相信的。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称为可靠的消息来源,感觉还不错。我开始觉得,也许我终究还是一个绯闻爱好者。一个驴友和一个八婆!这是一个发现自我的季节。 吹头发时,我从包里拿出阿加莎•克里斯蒂,不慌不忙地读到结尾。 大侦探波洛今天起得特别早,去了庄园的三楼,进到一间旧苗圃里。他戴着手套的手指从窗台上滑过,打开了最西边的窗户,从外衣口袋里拿出黄铜镇纸(中他藏在图书馆的那个),朝隔壁房子天窗上的斜屋顶平扔出去,镇纸就像包在彩票里的小球,从天窗的远侧反弹回来,骨碌碌滚下一层楼,砸中主卧室屋顶的采光窗,然后朝起居室拐个弯,落到温室的屋檐上,消失在花园里。 这样的实验,为什么一般人只是想想而已,而波洛却坚持去做。 除非…… 除非他怀疑有朝女继承人的未婚夫开枪的人跑上楼,进入苗圃,把枪从隔壁屋的天窗扔出去;枪可能朝西翼斜滚下去,落到花园中,让大家以为凶手是在逃跑时把枪扔在那儿的。凶手因此得以从房子另一边下了楼,还一本正经地问大家骚乱是怎么回事。 为了验证这一点,就得对屋顶倾斜的角度进行试验——就像孩子玩球一样。枪击发生后从楼梯上下来的只有……女主人公,那位继承人? 啊,噢。 ——让我们瞧一瞧,卢埃拉说。 从伊莎贝拉美发店出来,我想起了毕茜说过我们很快会成为好朋友,决定给她打个电话。 ——能一起吃午饭吗? ——你在哪里打的电话?她本能地压低声音说。 ——格林威治的电话亭。 ——你旷工了? ——差不多吧。 ——那当然可以。 她一向开门见山,建议我们到唐人街的“中国风”碰头。 ——我二十分钟后到。她人还在上东区,却果敢地保证道。 我估摸她要三十分钟后才会到,而我只要十分钟。为公平起见,我进了一家旧书店,那里和理发店只隔了几扇门。 书店名为“卡吕普索”,这名字起得很贴切。这是一家临街的小铺面,一缕阳光照在店门口,走道狭窄,书架弯曲,曳步走来的店主看起来像被困在马克道格大街有五十年了,我向他打招呼,他不情愿地回了一声,不耐烦地朝书打了个手势,好像在说:你一定要看的话,就随便看吧。 我随便走进一条过道,尽量往里走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书架上的书有些矫情,书脊折断,封面破烂——是常见的二手书,玩世不恭的标价。这一排有传记、文学和其他历史类非虚构作品。乍一看,它们好像是乱七八糟地塞在架子上,作者和书名没有按字母顺序排列,后来我才发现它们是按年代摆放的(它们当然有年代)。我的左边是罗马元老院的元老和早期圣人,右边是内战时期的将军们和后来如拿破仑一般的人物,眼前正好是启蒙运动中期的人物:伏尔泰、卢梭、洛克、休谟。我歪着头读书脊上的标题,关于这个之辩,关于那个之论,要么就是什么探索与思考。 你信命吗?我从不信。伏尔泰、卢梭、洛克和休谟是不信命的,但就在下一个书架,就在我的眼前(这里的书是从十八世纪中叶到后半叶的),出现了一本小书,红色皮革,书脊上印有一个金星浮雕。我抽出来,心想它兴许就是我的北极星——真想不到,原来是《共和国之父杂文集》。翻过扉页,目录后面正好是华盛顿少年时期的处世格言,一共一百一十条。我花了十五美分从老店主手里买下来,他看起来似乎在为要与它分开而难过,而我为得到了它而高兴不已。 “中国风”是唐人街近来变得热门起来的一家餐馆。里面都是快要过时的东方式陈设:大陶瓮、铜佛像、红地毯,以及动作生硬、沉默寡言却顺从的东方服务生(十九世纪最后一批移民美国的恭顺种族)。餐厅后面两扇宽大的涂锌门前后摇摆,客人能够直接看到厨房。这儿热闹得不太像餐馆,倒更像农贸市场。用粗麻袋装的大米堆在地上,厨师手抓活鸡喉咙,挥舞屠刀,这些更增添了热闹的氛围。纽约的有钱人都爱这种地方。 一扇猩红色旋转大屏风隔出餐馆前厅的一部分。在我前面,一位来自产油州,说话带鼻音的宽肩男人正努力和领班交流。领班是一位穿小礼服的中国人,衣着整洁。尽管在受过教育的纽约人听来,两人能够跨越由各自口音所造成的正常距离,但他们发现各自的故乡文化所带来的隔阂还是难以逾越。 领班礼貌地解释为什么没有预约他无法安排这位绅士一行就座,得州人努力解释说,随便哪张桌子都可以。领班说,也许本周晚些时候可以安排。得州人回答说,桌子离厨房再近也没关系。中国人盯着得州人,但这异样的眼光转瞬即逝。得州人上前一步,不动声色地把一张十元钞票塞到领班手里。 ——孔子说,我们投桃报李。得州人道。 领班似乎领会了这句话的要点,如果他有眉毛的话,会扬起一边眉毛。然而,他只以那种“我们一千年前就发明了纸张”的表情让了步,僵硬地朝餐厅方向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把得州人领入餐厅。 在我等着领班回来时,毕茜把自己的外套递给负责接衣服的姑娘。她这么快就到,肯定是步行来的。我们互相问候,然后转向餐厅。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安妮•格兰汀。她独自一人坐在卡座内,桌上是乱七八糟的空盘子。她看上去总是那么自在,头发短短的,衣服也很漂亮,戴绿宝石耳环,正专注地看着通往洗手间的过道,所以没发现我。这时廷克出现在过道上。 他很帅,又穿回那套量身定制的西装——棕褐色,小翻领,里面是一件纯白衬衫,矢车菊领带。他把穿敞领衣服的时光已抛在身后(令人欣慰)。他刮了胡子,理了头发,重新找回了曼哈顿成功故事中的优雅和低调。 我躲到屏风后面。 我和廷克约好九点在斯托克俱乐部见面。我计划八点半到,用墨镜和新做的红头发乔装自己。我不想破坏这一乐趣。毕茜还在餐厅里,如果廷克看到她,我的乔装就暴露了。 ——嘘,我说。 ——干吗?她悄声问。 我指了指卡座。 ——廷克和她的教母在这里,我不想让他们看到我。 毕茜一脸困惑,我拽住她的胳膊,把她拉到屏风后面。 ——你是说安妮•格兰汀吗?她问道。 ——是的。 ——他不是她的银行经理吗? 我盯了毕茜一会儿,又把她往屏风后推了推,靠在上面。一位服务生把桌子往后拉了拉,让廷克坐下。他坐到安妮身旁,就在服务生把桌子拉回去之前,我看到安妮的手小心翼翼地在廷克的大腿上滑动。 廷克向站在附近的领班点点头,示意他们要结账,不过当领班把红色小托盘放到桌上时,是安妮伸手接过账单,廷克并没有阻止。 在廷克喝尽他杯中的酒时,安妮扫了一眼账单,从包里取出钱夹,里面是一叠新钞。钱夹是纯银的,高跟鞋形状——毫无疑问,与充满奇思妙想的马提尼鸡尾酒摇杯、烟盒和其他精致的配件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就像得州人说的:投桃报李。 安妮结完账,抬起头,看到我站在餐馆前厅,她竟然没有躲到东方风格的屏风或盆栽棕榈树的后面,反而有胆量朝我挥了挥手。 廷克顺着安妮的目光朝餐馆前厅看过来。在看到我的那一刻,他的魅力从内到外全面崩塌,他脸色发灰,肌肉耷拉。自然的方式更能让你看清楚一个人的面目。 受辱后唯一的安慰就是你头脑够清醒,能马上离开。我一句话都没同毕茜说就穿过大厅,走出深红色大门,来到充满秋意的门外。街对面,一片孤云一动不动,犹如停在存贷款公司楼顶的一架飞艇。它还没来得及飞走,廷克便来到了我身边。 ——凯蒂…… ——你这个怪胎。 他伸手拉我的胳膊,我猛地甩开,包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他又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跪下来捡东西,他蹲下来想帮忙。 ——住手! 我俩都站了起来。 ——凯蒂…… ——这就是我一直等待所得到的?我说。 我可能喊出来了。 有东西从我的颌骨掉到手背上,竟然是一滴眼泪。于是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这一巴掌起了作用,我冷静下来,却让他心神大乱…… ——凯蒂,他再一次毫无想象力地恳求道。 ——滚开,我说。 我走过半条街时,毕茜赶上了我,她一反常态,上气不接下气。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不起,我说。我有点儿头晕。 ——廷克才真正头晕呢。 ——哦,你看到了? ——没有,但我看到了他脸上的巴掌印,看起来和你的手一样大小,发生了什么事? ——真傻。没什么,只是个误会。 ——内战是个误会。这是情人的争吵。 毕茜穿着一条无袖连衣裙,手臂上冻起了鸡皮疙瘩。 ——你的大衣呢?我问道。 ——你跑得太快,我只好把它留在餐馆了。 ——我们回去拿。 ——不。 ——我们应该拿回来。 ——别再操心大衣了,它会找到我的,所以我才把皮夹放在衣服口袋里了。你们吵什么呀? ——说来话长。 ——像《利未记》一样长,还是像《申命记》一样长? ——像《旧约》一样长。 ——别再说了。 她转身,举起一只手,一辆出租车瞬间出现在眼前,似乎她是出租车这一行当的主宰。 ——司机,她命令道。去麦迪逊大道,马上走。 毕茜靠后坐好,一言不发,我想我也该一样,如同华生医生一般一声不吭,好让福尔摩斯进行推理。到了52街,凯蒂让司机靠边停车。 ——千万别动,她对我说。 她跳下车,跑进曼哈顿大通银行,十分钟后出来,肩上披了件毛衣,手里拿着一个信封,里面塞满了现金。 ——你哪来的毛衣? ——在大通银行,他们什么都肯为我做。 她向前倾身。 ——司机,去丽兹酒店。 丽兹酒店的餐厅里客人寥寥无几,看起来就像凡尔赛宫一间设计糟糕的屋子,于是我们往回穿过大厅去酒吧。酒吧较小,灯光暗一些,路易十四的风格没那么明显。毕茜点点头。 ——这里不错。 毕茜把我们安排在后面安静的卡座里,她点了汉堡、炸薯条和波旁威士忌,然后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的,我说。 ——凯凯(Kay-Kay),那是我最喜欢的六个英语字母。 于是我跟她说了。 我告诉她,除夕之夜我和伊芙如何在“热点”邂逅廷克,我们三人如何瞎逛,一直转到国会大剧院和切诺夫剧院。我告诉她安妮•格兰汀的出现,她如何在“21俱乐部”介绍自己是廷克的教母。我还讲了车祸、伊芙的康复、内厨煎蛋以及在电梯口那不幸的一吻。我告诉她去欧洲的轮船、从布里克瑟姆小镇寄来的信。我告诉她用怎样的方法找到了新工作,如何迂回地走进迪奇•旺德怀尔、华莱士•沃尔科特和毕茜•霍顿(女方姓范休斯)五光十色的迷人生活中。 最后,我终于说到伊芙失踪后我半夜接到的电话,自己如何像女生一样提着简单的过夜衣物,直奔宾夕法尼亚火车站,为的是赶上“蒙特利尔人号”,我只想着树林里的森鸮、屋里的壁炉和一罐猪肉豆子罐头。 毕茜喝光酒。 ——这真是一个大峡谷的故事,她说。一公里深,两公里宽。 这个比喻很恰当。百万年的社会活动扩大了这道深渊,如今你不得不骑骡子才能下到峡谷底部。 我想,当时我觉得接下来她应该表现出姐妹间的同情,如果没有,那就是愤怒。可毕茜既没有表现出同情,也没有表现出愤怒。我们今天该谈的都谈了,她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认为今天该讲的课都讲了,满意地招手让服务生结账。 我们出到门外,要分手了,我忍不住问道: ——那么?…… ——那么什么? ——那么,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呢? 她看起来有些惊讶。 ——做什么?嘿,继续,别松劲! 我回到住处时已过五点,能听到隔壁齐默斯一家还在操练他们冷嘲热讽的口才。整顿早晚餐期间,他们像小米开朗琪罗一样互相诋毁,每次挥起大棒,都捎上关心和奉献的胡萝卜。 我把鞋子踢到冰箱上,倒了一杯杜松子酒,倒在椅子里。和毕茜的一番交谈让我找回了一些洞察力,甚至比廷克给予我的打击令我帮助更大。那让我沉入一种有如科研工作者般严谨的状态中,一种不正常的痴迷状态——病理学家在看到自己的皮肤出现病毒引起的破裂时一定会产生的那种。 有一种在屋前门廊玩的游戏叫“通向肯特之路”。一个人描述自己步行去肯特的情形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形形色色的商人、客车和货车、荒地和树丛、北美夜鹰、风车、修土掉在沟里的金币。旅行者说完后,又再一次描述自己的旅程,掠去一些细节,增加一些内容,调整几个内容的次序。游戏的玩法是尽可能指出旅行者所做的改变。我坐在家里,发现自己正在玩这个游戏。游戏里的路正是我和廷克从新年除夕走到现在的那条。 取得这场游戏的胜利,不仅要靠记忆力,更要靠想象力。旅行开始后,优秀的玩家会把自己想象成旅行者,设身处地,以自己的心灵去观察旅行者所目睹的一切,这样当她重走这条路线时,就会注意到两次旅行的不同之处。因此我开始了第二遍一九三八年之旅,从“热点”出发,前往曼哈顿每日的盛会,我让自己沉浸在沿途的风景中,再次观察到小小的细节,倾听即兴的评论和不太为人关注的行为——所有这一切都是从廷克与安妮之间的关系这一新角度看到的,而且的确发现了有趣的变化…… 我想起那晚廷克打电话叫我去贝拉斯福德——午夜后他从办公室回来,他梳得好好的头发,刮过两次胡子的脸颊,领口上挺括的温莎结。但当然,其实他根本没去办公室。他一给我倒好温温的马提尼,道了歉出门,便打车去了广场饭店——在饭店里一次又一次的翻云覆雨结束后,他在安妮舒适的小浴室里梳洗了一番。 那晚在第7街爱尔兰酒吧,我遇到汉克,他提到那个操纵人的讨厌女人——他不是指伊芙,他很有可能都不认识她,他指的是安妮,那只做了一切让廷克恢复生机的幕后之手。 你最好相信我还记得在阿迪朗达克的廷克是一个多么机智的伙伴,那么聪明,那么有创意,那么给我惊喜;他如何折叠我、翻转我、探索我。仁慈的耶稣,我不是昨天才出生的白痴,然而对这些明显的事实我甚至没有过哪怕一秒的迟疑——所有这一切他都是从别人那儿学来的,那个人比他更勇敢一点儿,更老练一点儿,更不怕羞耻一点儿。 一直以来,能如此巧妙地做好表面文章的便是一个绅士:举止优雅,说话得体,衣着整洁,训练有素。 我站起身来去拿包,掏出那本命运扔在我膝盖上的华盛顿的小书。我翻开书页,开始浏览年轻的乔治的雄心壮志: 1.与人相处,言谈举止须尊重在场的人。 15.保持指甲短而清洁,保持手、齿清洁,但关注程度适可而止。 19.表情和悦,但在严肃场合要神情肃穆。 25.在社交礼仪中,要避免虚情假意和过度恭维,但在有必要的场合,也不能对此完全忽略。 突然,我明白了它真正的用处。对廷克•格雷来说,这本小书并不意味着追求道德完善的一系列抱负——它是关于社交进阶的初级读本,是一所魅力自修学校,相当于一百五十年前的《人性的弱点》。 我像中西部老奶奶一样摇摇头。 凯瑟琳•康腾真是老土。 从泰迪到廷克,从伊芙到伊芙琳,从凯蒂亚到凯特。在纽约市,这类的改变是免费的——大约年初时我还这么想。但现在的情形令我想到的是《巴格达大盗》的两个版本。 在原著里,贫穷的道格拉斯•范朋克迷上了哈里发的女儿,为进到王宫里,他伪装成国王。可在改编后的彩色电影里,男主角扮演的国王厌倦了王位的奢华,他乔装成农夫,到集市去体验生活的热闹。 这种乔装改扮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来模仿或理解,它们每天都在上演。但是,要想假定他们都增加了获得圆满结局的机会,就少不了这个《巴格达大盗》两个版本中共有的关键悬念:毯子会飞。 电话铃响了。 ——喂? ——凯蒂。 我忍不住笑了。 ——猜猜我面前是什么东西? ——凯蒂。 ——猜猜吧,你绝对想不到。 …… ——《社交及谈话礼仪守则》!记得吗?等等,让我找找。 我拿着话筒,翻着书页。 ——找到了!对大事要事不可嘲笑或讥讽,这条不错。这条怎么样?第66条:待人切忌鲁莽,应友好、礼貌。喂,这一定是你! ——凯蒂。 我挂断电话,重新坐下,更加认真地继续读华盛顿先生列举的社交礼仪守则。你不得不赞赏这个殖民地孩子的早熟,其中一些守则很有道理。 电话铃又响了,铃铃,铃铃,铃铃,沉默。 小时候,我对自己的一双长腿怀有矛盾的心情,那就像是长在初生小马驹身上的腿,它们似乎存在设计上的缺陷。住在街角有八个兄弟姐妹的比利•伯格多尼常常叫我蟋蟀,这毫无赞扬之意。但这种事情总是这样,我最终适应了这两条长腿,而且引以为傲。我发现我喜欢比别的女生长得高。到十七岁,我的身高就超过了比利•伯格多尼。我刚搬进马丁格尔夫人的寄宿公寓时,她就常带着发腻的微笑说我真不该穿高跟鞋,因为男生不喜欢和比他们高的女生跳舞。也许正是因为她的那些话,我在搬出公寓时,高跟鞋比来时还要高出半英寸。 好吧,腿长还有另外一个好处,我可以仰靠在父亲的安乐椅上,伸出脚,脚尖向前,将我的新咖啡桌推得稍稍倾斜,这样电话就能像“泰坦尼克号”沉没时船上的折叠躺椅滑过甲板一样滑到船舷外。 我一口气读下去,前面已经提到,准则有一百一十条,你可能会觉得这有点儿太多了,不过华盛顿先生把最好的留在了最后。 110.努力让胸中那称为良知的小小圣火长明不熄。 显然,廷克认真读过华盛顿先生列出的许多行为准则,也许他只是从没读过这最后一条。 周二早上,我早早醒来,像毕茜•霍顿那样匆匆走路上班。秋日的天空一片湛蓝,街道上熙来攘往,朴实的人们去挣朴实的钱。第五大道的高楼林立,闪烁着令外区的人们羡慕不已的光芒。我走到42街拐角处,给一个吹着口哨卖报纸的孩子两个硬币,买了一份《泰晤士报》,然后坐康泰纳仕大楼的电梯上到25楼,速度比下楼还快。 我夹着报纸走过办公区(像报童那样吹着口哨),通过眼角的余光,我发现在我经过时,被送过唱出的电报的费辛多尔夫站立着,卡伯特和斯宾德勒也是。我走到屋子中央,看到阿利在办公桌前飞快打字。她用眼神提醒我小心。透过办公室的玻璃墙,我看到梅森•泰特正把巧克力浸到咖啡中。 在我的桌前,原本放椅子的地方,只发现一张轮椅,背面饰有一个红十字。 九月三十日 他穿过第一大道,与街灯下的两个加勒比姑娘对视了一眼,她们停止交谈,对他露出职业化的微笑,他摇摇头以示回应,朝22街那边望去,加快了步伐,她们再续上原来的话题接着聊。 又下雨了。 他摘下帽子,塞到夹克底下,数着公寓楼的门牌号:242、244、246。 他打电话给哥哥时,他哥哥说不想在住宅区见面,不想在餐厅见面,也不想在合适的时间见面。他坚持十一点在煤气厂区见面,他有一些生意要在那里谈。他看到汉克坐在254号的门廊上,抽着烟,像矿工一样无精打采。 ——嘿,汉克。 ——嘿,泰迪。 ——你好吗? 汉克懒得回答,懒得站起来,也懒得问他好不好。很久以前汉克就不再问他好不好了。 ——你那里是什么?汉克朝他外套鼓起的地方点点头,问道。施洗约翰的头? 他把帽子拿出来。 ——是巴拿马帽子。 汉克嘲弄地点点头。 ——巴拿马! ——淋了雨会缩水的,他解释道。 ——当然。 ——工作怎么样?他问汉克,转移了话题。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你还在画招牌画吗? ——你没听说?我把很多画都卖给了现代艺术博物馆,刚好来得及付房租。 ——实际上这也是我想见你的原因之一。我得了一点意外之财,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这种运气,你可以拿一点儿去付房租…… 他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信封。 汉克看到信封,面露不悦。 一辆车子在门廊前停下来,是辆警车。他把信封放回到口袋里,这才转过身来。 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警官摇下车窗,他棕色头发,橄榄色皮肤。 ——没事吧?巡逻警车主动问道。 ——没事,警官,多谢关心。 ——那好,他说。你们小心点儿,这里是黑鬼住宅区。 ——当然,警官,汉克转头说道。你们也小心莫特街,那里是老外住宅区。 两个警察都下了车,开车的那个手里拿着警棍,汉克站起来,准备在路边与他们过过招。 他不得不走到他哥哥和警察的中间,两手放在胸前,低声道歉。 ——他不是故意的,警官。他喝多了,他是我哥哥,我现在就带他回去。 警察盯着他,端详他的穿着和发型。 ——好吧,副驾驶座位上的警察说。不过以后别让我们再在这里看见他。 ——永远,驾驶座上的警察说。 他们回到车里,扬长而去。 他摇摇头,转向汉克。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什么?我在想,你他妈的干吗多管闲事? 本不该搞成这样的。但他还是再次从口袋里掏出信封,他们现在站着,面对面。 ——给,他尽量以安抚的口吻说。拿着它,我们离开这儿,去喝一杯。 汉克没有看钱。 ——我不要。 ——拿着,汉克。 ——你挣的钱,你自己留着。 ——好了,汉克,我挣钱是为了我们俩。 话刚出口,他就知道自己不该这么说。 果然来了,他想。他看着汉克转动身躯,手臂从肩膀处伸来,把他揍倒在地。 雨开始越下越大。 汉克的勾拳一向打得很好。他暗自想着,舔了舔嘴唇上铁锈般的血味。 汉克俯过身来,不是拉他一把,而是斥责他。 ——你敢给我那钱,我没让你去挣钱,我不住在中央公园,那是你的事,老弟。 他坐直身子,擦掉嘴唇上的血。 汉克走开,弯下腰捡起地上的东西,他以为是从信封里掉出来的钱,但那不是钱,是帽子。 汉克走了,丢下他一个人在22街。天上下着瓢泼大雨,他坐在水泥地上,戴着那顶缩了水的巴拿马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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