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比较的第三个维度是“天地孰得”,即哪方拥有更好的天时地利。再有能力的将军,没有了天时地利,也会吃败仗;弱者则可以借助天时与地利打败强者。
赤壁之战时,曹操以20万大军,号称80万之众,水陆并进,南下进攻孙刘联军。周瑜却一眼看出曹操必败,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天时、地利都对曹军不利。
就天时而言,当时正是隆冬季节,没有办法保证战马的粮草供应,曹军骑兵的战斗力必然会受极大影响。就地利而言,南方的地形是水网地带。曹操的部队大多来自北方,以陆军为主,不熟悉水战,战斗力必然遭到削弱。曹操军队的战斗力发挥不出来,孙刘联军的战斗力能够充分发挥。
显然,选择这样的季节和战场,是曹操的一个致命失误。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赤壁之战的最终结果。 天时地利,得之者成,失之者败。战争与市场竞争都是如此。 双方比较的第四个到第七个维度,分别是“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这四个维度,其实都是“五事”中的“法”这一要素的细化。 我们先看“法令孰行”。张预的注解是:“魏绛戮扬干,穰苴斩庄贾,吕蒙诛乡人,卧龙刑马谡,兹所谓‘设而不犯,犯而必诛’,谁为如此?” 这段注解中,张预用了好多精彩的历史典故,所以我们得稍微用点篇幅介绍一下。 魏绛戮扬干,其实戮的是扬干的仆人。“戮仆”这个梗儿,就是这样来的。后来柳宗元还专门就这个故事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是《戮仆》。 魏绛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晋悼公年间担任司马,也就是军法官。 话说晋悼公为了显示晋国的实力,专门组织了一次诸侯会盟。扬干是晋悼公的弟弟。给扬干驾车的仆人,估计平时就蛮横惯了,在扬干的默许甚至鼓励之下,会盟时竟然不分场合驾车乱串,搅乱了现场仪仗的行列。负责执法的魏绛当场下令,处死了这个驾车的仆人。 晋悼公非常恼火:我召集诸侯会盟,是多有面子的事情。魏绛你竟然当着各国诸侯的面,处死了我弟弟的仆人,“何辱如之”!所以一定要杀了魏绛。 魏绛早就知道会有这个结果,所以一结束执法,请罪的报告就送上来了。报告说:今天出了扬干这样的事情,说明晋国军纪松弛,自己身为司马,应负全部责任。尤其在诸侯会盟这样的场合,如不严格执行军法,会盟的诸侯认为晋国军队“不武”、官员“不敬”,反而会因此看轻了晋国,这与国君会盟的出发点背道而驰。自己平时没有立好规矩,今天为了晋国的国威,迫不得已而冒犯了扬干,只能以死谢罪。 晋悼公读后非常感动,连鞋都没有穿,就跑出去向魏绛道歉说:“寡人有弟弟,却没有教育好,这是寡人的过错。先生千万不要让寡人再错上加错了!” 从此以后,晋悼公更加重用魏绛。 穰苴斩庄贾的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齐国。齐、晋都做过霸主。大国能成为大国,是有它的道理的。 司马穰苴是著名的军事家,著名兵书《司马法》的作者。他本人其实姓田,与孙子一个家族,后来因为担任司马,所以被称为司马穰苴。 齐国与晋国、燕国发生了战争。齐景公任命司马穰苴为上将军,作为齐军统帅,还派了自己的宠臣庄贾做监军。 司马穰苴与庄贾相约:“明天中午举行出征仪式,我们届时在军营正门见面。” 第二天一早,司马穰苴先赶到了军门,“立表下漏”,立起计时的木表和漏壶,等待庄贾。 庄贾一贯骄横,认为自己是监军,什么时间到,自然是自己说了算,也就并不特别着急。亲戚朋友们听说他做了监军,纷纷过来祝贺,饮酒相送。庄贾来者不拒,结果喝多了。一直到了日暮时分,庄贾才醉醺醺地来到军营。这个时候,司马穰苴早已经巡视完了营地,整顿好了军队,并宣布了各项军规。 穰苴问庄贾:“为什么迟到?”庄贾说道:“亲戚朋友们送行,所以耽搁了。” 穰苴说:“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身为将领,从接受命令的那一天起,就应当忘掉自己的家庭;来到军营宣布军事法规之后,就应忘掉自己的亲朋;擂鼓进军的紧急时刻,就应当忘掉自己的安危。 “今敌国深侵,邦内骚动,士卒暴露于境,君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悬于君,何谓相送乎!”如今敌人已经打进来了,国都之中都骚动不安,士兵们已在前线拼死作战,国君睡不好吃不香,百姓的生命都维系在你一个人身上,你却忙着搞什么送行,这是几个意思? 于是把军法官叫来,问:“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军法上对约定了时间却迟到的人,是怎么规定的?回答说:“当斩。” 庄贾赶紧派人向齐景公求救,但求救的人还没有来得及回来,司马穰苴已经下令斩了庄贾,宣示三军,随即下令出发。 晋国、燕国的军队听说穰苴治军如此有方,吓得匆匆忙忙全撤了回去。齐军趁势追击,收复失地凯旋。 吕蒙诛乡人,发生在三国时期。吕蒙,就是那个“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的吴下阿蒙。 孙权和刘备争夺荆州的时候,吕蒙是吴军主将,他趁关羽骄横、后方空虚之际,突然出手,占领了关羽的后方基地江陵,关羽和军队将士的家眷全部成了俘虏。 入城之后,吕蒙一方面安抚和慰问被俘的蜀军家眷,另一方面严格约束自己的军队,不得骚扰百姓,更不能勒索财物。 吕蒙手下的一个军吏是汝南人,与吕蒙是同乡。南方多雨,这位同乡怕下雨淋坏了官家的铠甲,就擅取了当地百姓的一个斗笠给铠甲挡雨。 官铠是公物,吕蒙也知道,这位同乡是为了保护官铠而取的百姓斗笠,但这样的擅取民物,还是违反了刚刚订立的军令。 一边是新颁的军令,一边是自己的同乡。吕蒙的纠结可想而知。但他最后还是以“不可以乡里故而废法”,“遂垂涕斩之”。 陈寿在《三国志》中说:“于是军中震栗,道不拾遗。”全军大震,道路上有什么丢弃的东西,都没人敢捡取。吕蒙的军令由此大行于军中。 卧龙刑马谡,大家应该很熟悉了,就是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马谡立了军令状,结果失了街亭。诸葛亮非常偏爱马谡,但最后还是挥泪斩了马谡,便有了后来京剧中著名的“失、空、斩”三出戏。 张预列举的这四个故事中,被执法的对象,要么是亲,要么是贵。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也是个权力社会。权力和人情从来都是组织“令出必行”的最大挑战与障碍。 故事的主角们为什么似乎都不近人情?如果定好的规则,一旦遇到权贵和人情马上就拐弯儿,这样的规则,有谁会真正心服呢?又怎么可能做到令出必行呢? 可怕的是,在企业中,尤其是在民营企业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个现象,就是老板会成为自己企业制度最大的破坏者。因为老板往往会认为制度是约束别人的,不是约束自己的。连老板自己都不敬畏自己定的制度,又有谁会真正把制度当回事儿呢? 所以张预讲完四个典故后,问了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谁为如此?”哪一方的法令能够得到最好的执行? 令出必行的一方,才会有真正的战斗力和取胜的机会。 有法不行的组织,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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